由於美光與聯電正在競爭中國市場,也讓這樁商業間諜案充滿疑點,台中地檢署指控從美光跳槽到聯電的王姓員工,在美光尚未禁止下載資料時,將931個操作檔案存在隨身碟,等到美光明文禁止下載後,才將檔案移到公共電腦和USB隨身碟。奇怪的是,王姓員工似乎唯恐天下人不知,竟又將檔案上傳到Google雲端硬碟,並將資料重新複製到公司及個人的筆記型電腦,留存一堆紀錄,後來王認罪轉為汙點證人後,其妻原遭美光停職,隨後又復職,聯電也隨即被以竊密罪的共犯起訴,其間關連不禁令人懷疑。聯電是台灣第一家半導體公司,榮譽董事長曹興誠在扁政府尚未開放半導體登陸前,2001年就率先在中國蘇州成立和艦科技,3年後遭經濟部以違法投資為由,處罰200萬元並限期撤資,隔年新竹地檢署又大規模搜索聯電,將曹興誠以背信等罪起訴,官司纏訟4年才無罪定讞。2016年,經濟部同意聯電與福建晉華公司協議進行32奈米DRAM等製程技術開發,自此聯電和美光便訴訟不斷,除了美光在台、美二地對聯電提告,今年7月聯電也在中國福州控告美光侵權勝訴,雙方互不相讓。如今,聯電可能又要遭美國科技大廠指控涉及經濟間諜,官司結果攸關台灣高科技業布局,未來發展引起各界關注。更多鏡週刊報導【美光追殺聯電】立院急開專案報告 企業叛將條款掀土洋大戰【美光追殺聯電】智財局立場曖昧 挺外商反修法【美光追殺聯電】立法助台積電抗韓流 竟成聯電緊箍咒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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